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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名稱並修正為「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相關檔案: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名稱並修正為「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備註: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及附件
教育部函
年度: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