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檔案:
備註:
相關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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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借款項簽案,請檢附「預借款項申請表(毋須核章)」、「公用清冊(毋須核章)」及「相關佐證資料」等電子附件;款項應逕付廠商者,請附「廠商匯款資料」。預借款項申請表請至主計室網頁→表格下載→業務費/研討會用表項下下載,表單內資料請務必確實查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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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屬委辦、補助計畫經費,電子公文須請計畫主持人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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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核後請將簽案及相關附件送主計室辦理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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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借款項如涉及採購,仍請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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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恢復到校辦公3個月內,依原經費報支程序檢附相關原始憑證及文件辦理預借款項結報轉正。倘預借款項未能結報或逾期未辦理,由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負責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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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預借人事經費者,請先洽人事室第四組。
年度: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