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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電子發票證明聯格式修訂,請各單位於洽取發票時,請廠商於電子發票證明聯上蓋統一發票專用章,或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以營業人統一編號查詢列印營業人基本資料等方式補正營業人名稱資料。
相關檔案:
電子發票證明聯規定.pdf
備註:
103年2月18日函告 函轉全校
年度: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