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常用連結
| 公告日期 | 主旨 | 備註 |
|---|---|---|
| 2026 / 01 / 09 | 常用法規 |
• 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115年1月)修訂重點 • 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114年1月) |
| 2023 / 02 / 07 | 授權原則 |
連結至秘書處網頁 •1.經費及差假共同授權原則 •2.經費共同授權原則補充事項 •3.學院系所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 |
| 2016 / 12 / 22 | 報帳常用連結 |
• 財產物品請購操作說明 • 自行採購案核銷操作說明 • 其他操作說明 |
近期公告
| 公告日期 | 主旨 | 備註 |
|---|---|---|
| 2025 / 06 / 05 | 行政院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4點至第6點、第10點、第16點至第17點及第19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與本校攸關之「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原列生活費-零用費之市區火車票費、市區公共汽車票費、市區捷運車票費,併同交通費報支。 (二)原列生活費-零用費之個人信用卡手續費,得併同各該交通費、生活費及辦公費報支。但該費用定有限額者,例如禮品交際及雜費,應於其限額內報支。 (三)免附登機證存根(含電子登機證)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四)非屬隨同簡任第十二職等人員出差者,按出差日數每人每日之額度,由600元調高為1,100元。 (五)報支旅費期限於銷差之日起算,由15天調高為45天。 (六)檢據報支之費用折算為新臺幣之匯率轉換依據,請詳參前開要點第19點第3項至第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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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 05 / 26 | 教育部函以,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2,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1.教育部函以,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2,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函1140013741(發) 2.教育部函 3.發布令 |
| 2025 / 04 / 25 |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3屆第2次會議訂於1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2時10分召開,各單位若有提案者,請於114年5月28日前將提案單(於主計室網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資訊下載)送達主計室,俾利議程彙整。 |
除依校長指示提案者外,提案內容須簽奉校長核可同意提會,再送主計室排入議程。依校基會第4屆第2次會議決議,本校校基會提案原則以所需經費數額劃分: |
| 2025 / 04 / 25 | 經費結報宣導 |
一、報支校外委員高鐵往返交通費,免再附票根: |
| 2025 / 02 / 07 |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3屆第1次會議訂於1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召開,各單位若有提案者,請於114年3月4日前將提案單(於主計室網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資訊下載)送達主計室,俾利議程彙整。 |
除依校長指示提案者外,提案內容須簽奉校長核可同意提會,再送主計室排入議程。依校基會第4屆第2次會議決議,本校校基會提案原則以所需經費數額劃分: |
| 2025 / 02 / 06 | 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一、「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重點摘陳如下: |
| 2025 / 01 / 14 | 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問答集,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公文抄本 教育部來文 教育部來文附件1 教育部來文附件2 |
| 2024 / 12 / 03 | 有關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公文抄本 教育部來函 教育部來函附件 |
| 2024 / 11 / 18 |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2屆第8次會議訂於1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2時10分召開,各單位若有提案者,請於12月5日前將提案單(於主計室網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資訊下載)送達主計室,俾利議程彙整。 |
除依校長指示提案者外,提案內容須簽奉校長核可同意提會,再送主計室排入議程。依校基會第4屆第2次會議決議,本校校基會提案原則以所需經費數額劃分: |
| 2024 / 11 / 11 | 教育部函以,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五點及第四點附件一之一、附件一之二、附件一之三、附件二、第八點附件一之四、附件一之五、附件一之六,並追溯自113年10月15日生效,請查照。 |
相關檔案: 1.函1130035306(發) 2.教育部函 3.發布令 4.第4點附件1之1 5.第4點附件1之2 6.第4點附件1之3 7.第4點附件2 8.第5點修正規定 9.第5點附件3 10.第8點附件1之4 11.第8點附件1之5 12.第8點附件1之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