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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以,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相關檔案:
函轉全校函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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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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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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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對照表
年度: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