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English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六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相關檔案: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六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備註:
教育部原函
第六點修正規定
第六點修正對照表
年度: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