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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各機關學校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邀請之講座、專題演講及兼職人員支有報酬,另行支給差旅費及教材費等事宜,請依該函示辦理,請查照。
相關檔案:
講座差旅教材費.pdf
行政院主計總處1040102334號函
行政院主計總處1040102155函
年度: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