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常用連結

公告日期 主旨 備註
2023 / 03 / 17 常用法規

• 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112年3月)
其他法規請至"法令規章"

2023 / 02 / 07 授權原則

連結至秘書處網頁

•1.經費及差假共同授權原則

•2.經費共同授權原則補充事項
 (1)共同授權法定給付授權會議980611
   (2)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請購案之決標核定流程會議990112

•3.學院系所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

2016 / 12 / 22 報帳常用連結

• 財產物品請購操作說明  • 自行採購案核銷操作說明  • 其他操作說明
系統相關操作說明係電算中心提供,若尚有其他問題,請撥67599,洽詢電算中心

近期公告

請輸入西元年,如:2016
公告日期 主旨 備註
2024 / 06 / 03 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公文抄本

教育部來文

教育部來文附件1

2024 / 05 / 21 教育部函以,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四點附件二,並追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教育部原函
發布令
第四點附件二
修正對照表_附件2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2024 / 04 / 17 有關本校報支酬勞費用需檢附文件及支出憑證黏存單-個人領據補充說明,請配合辦理。
2024 / 04 / 16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2屆第6次會議訂於113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時10分於行政大樓7樓第2會議室召開,各單位若有提案者,請於5月28日前將提案單(於主計室網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資訊下載)送達主計室,俾利議程彙整。

除依校長指示提案者外,提案內容須簽奉校長核可同意提會,再送主計室排入議程。依校基會第4屆第2次會議決議,本校校基會提案原則以所需經費數額劃分:
(一)100萬元以下:免提本會。
(二)100萬元~500萬元以下:列報告案備查。
(三)500萬元以上:需提案審議。
(四)其他奉校長指示需提案報審者。

2024 / 01 / 29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2屆第5次會議訂於113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時10分於行政大樓7樓第2會議室召開,各單位若有提案者,請於3月4日前將提案單(於主計室網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資訊下載)送達主計室,俾利議程彙整。

除依校長指示提案者外,提案內容須簽奉校長核可同意提會,再送主計室排入議程。依校基會第4屆第2次會議決議,本校校基會提案原則以所需經費數額劃分:
(一)100萬元以下:免提本會。
(二)100萬元~500萬元以下:列報告案備查。
(三)500萬元以上:需提案審議。
(四)其他奉校長指示需提案報審者。

2023 / 12 / 19 檢送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之「經費結報常見疑義問答集」1份,請查照。

公文抄本

教育部來文

教育部來文附件

2023 / 11 / 30 檢送本校「國外出差旅費報支重點檢查表」1份,檔案置於主計室網頁/表格下載/旅運費項下,請參閱運用。

一、為建構經費友善報支環境,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等規定,制訂旨揭檢查表,臚列因公出國人員於出差前及返國後,報支國外出差旅費應注意之重點事項。
二、另為簡化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案件結報資料,核銷時議程文件僅需檢附包含會議名稱、地點及期間之頁面,並於出差旅費報告表內註明供膳情形,毋須檢附全部議程。

公文抄本
國立政治大學國外差旅費報支重點檢查表

2023 / 11 / 06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2屆第4次會議訂於112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2時10分於行政大樓7樓第2會議室召開,各單位若有提案者,請於12月1日前將提案單(於主計室網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資訊下載)送達主計室,俾利議程彙整。

除依校長指示提案者外,提案內容須簽奉校長核可同意提會,再送主計室排入議程。依校基會第4屆第2次會議決議,本校校基會提案原則以所需經費數額劃分:
(一)100萬元以下:免提本會。
(二)100萬元~500萬元以下:列報告案備查。
(三)500萬元以上:需提案審議。
(四)其他奉校長指示需提案報審者。

2023 / 10 / 30 有關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公文抄本

教育部來文

教育部來文附件1

教育部來文附件2

教育部來文附件3

教育部來文附件4

教育部來文附件5

2023 / 10 / 12 有關行政院重申各機關(構)、學校赴機關以外處所辦理會議及講習訓練改進原則相關規定,請查照。

公文抄本

教育部來文

教育部來文附件